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上海市科委启明星项目的通知
发布者:上海健康医学院时间:2019-12-11浏览:159
各部门(学院、中心、附属医院):
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,根据《上海市科技创新“十三五”规划》,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已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启明星项目申报指南。我校申报要求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
专题一、启明星(A类)
申报主体资质条件:
1.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沪高校、科研院所(含新型研发机构)等科研单位。
项目申请人要求: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(在1985年1月1日(含)以后出生),应具有博士学位。凡依托我校申报的申请人,须已获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一项。
执行期限:2020年5月1日到2023年4月30日。
经费额度:为定额资助,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。
专题二、启明星(B类)
申报主体资质条件:
1.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沪企业。
2.注册资本金500万元(含)以上。
3.申报企业应在2017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。
项目负责人要求: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(在1985年1月1日(含)以后出生),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。
执行期限:2020年5月1日到2023年4月30日。
经费额度:为定额资助,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。
专题三、启明星(C类)
申报主体资质条件:
1.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沪企业。
2.申请人应为在沪高校、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,需参与企业项目研究开发、与企业有较好合作基础,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。
3.注册资本金500万元(含)以上。
4.申报企业应在2017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。
项目负责人要求: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(在1985年1月1日(含)以后出生),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。
执行期限:2020年5月1日到2023年4月30日。
经费额度:为定额资助 ,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。
二、申报要求
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,还须符合以下要求:
1.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,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。
2.已经获得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,不得再进行申报。
3.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,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。
4.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,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,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,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。
5.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,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,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。
6.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,2020年度启明星计划实行限额,择优申报。
三、申报流程
1.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18日9:00起通过“上海科技网站”(svc.stcsm.gov.cn)进入“项目申报”,进行网上填报,并保存打印相应申报书。
2.本项目各部门实行限额申报。协同科研中心限报2项,其他部门限报1项。各部门须于2019年12月26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汇总表一份(http://kjc.sumhs.edu.cn/1935/list.htm下载)、申报书一式四份交科技处,项目申报汇总表、申报书、校内评审PPT(汇报时长约五分钟)电子稿一并发至邮箱sunj_15@sumhs.edu.cn。逾期不再受理。本项目经学校遴选后,正式申报上海市科委。
四、网络填报咨询电话
服务热线:8008205114(座机)、4008205114(手机)
校内联系人:孙老师;联系电话:65882010
科技处
2019年12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