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沪健医委【2016】71号文件,学校对教学单位党组织进行了调整,成立了药学院党总支。药学院党总支下辖的教工党支部和学工党支部中,因教工党支部支委会人员变动,按照学校《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委员会组建和调整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教工党支部于2016年12月22日召开党员大会,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,差额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药学院教工党支部支委会。
新成立的教工党支部支委会随后召开支部委员全体会议,对委员进行了分工,李伟民同志为支部书记,王雅君同志为纪检委员,辛晓明同志为组织委员,熊野娟同志为宣传委员。
新当选的支委会委员纷纷表示要在上级党总支的带领下,积极开展党建工作,发动党员在教学、科研、学习等各方面当模范、作表率,为学院的发展建言献策,团结全院师生,推进药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