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大学生“创造杯”大赛(以下简称“创造杯”) 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办、上海市创造学会协办,旨在培养学生崇尚科学、追求真知、勇于创新、敢于挑战的素质,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、动手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,为建设创新型国家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服务。创造杯大赛为高校师生提供了一个交流创新创业成果和经验的平台,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,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,培养创新创业精神、增强创新创业能力、提高创新创业水平。
2019年上海市大学生“创造杯”大赛将于2019年11月23日在上海建桥学院举行。
一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上海市教育委员会
协办单位:上海市创造学会
承办单位:上海建桥学院
二、作品类别及奖项设置
2019年上海市大学生“创造杯”大赛项目类别分为土木交通与环境类(A 类)、机械电子类(B 类)和创意设计类(C 类)。
A类项目涵盖土木、建筑、城市规划、道路交通以及环境等内容;
B类项目涵盖机械、汽车、飞机、计算机、软件等内容;
C类项目涵盖工业设计、建筑设计、包装设计、平面设计、服装设计、个人创意特区等内容。
参赛作品奖项设特等奖、一等奖(占比约10%)、二等奖(占比约20%)、三等奖(占比约20%)若干;其中特等奖非必需选项,仅评选给极为出色的作品;为了增加大赛的影响力和参与度,另设“(现场)最佳人气奖”和“(网络)最佳人气奖”两个奖项,根据现场和网络投票的结果选出。其余未获奖作品颁发“优胜奖”以资鼓励。
三、参赛条件
1、“创造杯”大赛申报面向上海市高校相关专业,申报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生(不含硕士、博士)。
2、鼓励各校遴选国家级、上海市级、校级创新创业项目中优秀作品、实物参加相应类别的比赛。
3、参赛项目应为原创作品,应未在省部级及以上同类型比赛中获得过二等奖及以上奖项。作品应具有创新、实用、与社会热点相结合的特点,应是设计制作精良的课外学术科技成果。
4、每个项目团队学生人数不超过5人,每个项目设1-2名指导教师,鼓励跨专业联合申报。
5、每所高校参赛总项目不超过 6项。
四、竞赛时间安排
1、2019年10月18日项目申报截止;
2、2019年10月19—25日校内项目遴选;
3、2019年10月25日—11月2日参赛项目公示;
4、2019年11月22日作品布展;
5、2019年11月23日比赛、评奖、颁奖。
五、竞赛报名
本次校内竞赛由药学院负责组织。各学院(部、中心)于2019年10月18日前提交参赛作品申报书材料,各学院(部、中心)原则上不超过3项,发送至邮箱xiew@sumhs.edu.cn,超过此日期视为弃权。邮件主题中注明:学院-创造杯大赛。
六、联系方式
药学院 解伟、郝辰业,联系电话:65887220。
附件1: 2019年上海市大学生“创造杯”大赛申报书
附件2: 2019年上海市大学生“创造杯”答辩评分标准
上海健康医学院教务处
2019年9月17日附件1 2019年上海市大学生“创造杯”大赛申报书-项目名(2).docx附件2:2019年创造杯答辩评分标准.docx